11月5日,男子荆某酒后驾驶营运大货车,在经过青岛城阳区时,被交警查获。他不仅被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持有的A2驾驶证也被吊销,五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荆某称,他开货车的年收入很好,一辆车养活全家6口人,这一下全没了。
5日早晨,城阳交警大队棘洪滩中队在204国道与锦盛一路路口设卡查处交通违法。7时许,交警发现一辆鲁C牌照重型半挂大货车沿204国道由西向东驶来。看到交警在查车,驾驶员放缓了车速。
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满身酒气。经酒精测试,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0.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同时,由于货车行驶证显示车辆为营运性质,驾驶员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到棘洪滩中队进行处理。
据了解,驾驶员姓荆,今年46岁,山东高密人。是一名有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据称,前一天晚上,荆某路过棘洪滩住宿时,喝了五瓶啤酒。次日早晨,感觉酒劲未消,由于急着去日照拉货,于是,就心存侥幸驾车开往日照。当他沿204国道西向东行驶至锦盛一路路口时,被交警逮个正着。
荆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城阳警方依法处于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面对处罚,荆某直呼,他已经40多岁了,开了大半辈子的车,到头来还栽在酒杯里,现在饭碗也砸了,非常后悔。(记者汤臻通讯员刘维印胡永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