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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未拉手刹酿惨剧 汽车溜车与摩托相撞致人亡

2018-07-31 10:41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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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即墨一男子将汽车停放在路边的路沿石上,因未拉手刹,导致车辆溜到路面上,而另一男子醉酒骑着二轮摩托车与溜到路面上的汽车相撞,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7月6日0时10分许,即墨交警肇事处理科接群众报警称,在新兴路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无人驾驶的轿车相撞,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已经送往医院抢救。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刻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放在马路上,二轮摩托车撞在小型轿车右后侧处。经民警现场勘查发现,肇事轿车车头朝向西南方,尾部朝向东北方向,很明显不是常规停车方式,且无驾驶员在场,这种不正常的停车方式让办案民警感到蹊跷。此时,办案民警接到了伤者家属电话称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经网上查询轿车登记信息,办案民警立即电话联系到轿车车主苗某,接通电话后苗某一头雾水,称正在家里睡觉并未开车出行,不可能发生事故。当苗某赶到现场后一脸茫然称,他明明将汽车停放在路沿石上,不知为何汽车会开到马路上。办案民警打开车门后发现,该车档杆竟然挂在D档位置,且未拉手刹,虽关闭汽车的电锁钥匙,但也有可能造成溜车下滑的危险。

民警随即调取案发事故现场周边监控进行取证,监控视频显示案发前21时30分左右,小型轿车就开始慢慢下滑溜车,直到凌晨0时10分许,殷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事发处与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殷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对殷某某抽取血液进行检测,其体内酒精成分含量为12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交通安全法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殷某某因准驾不符、未按规定走机动车道、醉酒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苗某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宋祖锋通讯员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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