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的王先生最近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开着新提不久的宝马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自己竟损失了50多万。这事儿,说来话长。
王先生:这就是我的车的现状,被烧毁的现状。
在西海岸新区静江路涉案车辆保管中心院内,行动员看到了王先生的爱车,只见轿车已被烧得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这是王先生今年3月份刚花50多万提的宝马车。好好的车怎么烧成了这副模样?
王先生:就在东环岛路上对方逆行迎面相撞,导致车辆头部受损,两辆车都头部受损,我的车安全气囊都打开了,之后交警出具现场说由于责任事故重大,说把车拖到停车场。
王先生说,6月25号晚上,自己开车带着朋友出去玩,在九龙山路摄影之岛被一辆逆行的捷达迎面撞上,事故造成3人受伤,2车不同程度损坏。;
王先生拿出了事故当晚的照片,两辆车车头受损严重,车前盖都被顶起,王先生车内的安全气囊也已打开,王先生说,当晚自己尾骨骨裂去了医院诊治,车则被交警拖走,存放在了青岛捷邦车辆施救有限公司停车场院内,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写着,对方孟先生负全部责任,王先生无责任。王先生本以为只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等着对方赔偿就行,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了自己的意料。
才开了几个月的新车就被烧成这副模样,王先生心里别提是什么滋味了。而停在王先生宝马车旁边的三辆车也未能幸免,一辆报废车的车头被烧毁严重,还有两辆车也被烧成了空壳,其中就包括事故的另一方孟先生的轿车。三辆车被烧成了空壳,可见当时火势不小。车辆好端端的放在停车场,为什么会起火呢?
王先生拿出了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部位为宝马轿车车头机舱部位,起火原因为可排除人为纵火引发火灾,不排除因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导致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王先生:我一直是被害方,实际提车大约在53万,现在主要是一是车辆被撞的这部分损失,二是剩下这部分损失。再就是赔我车上的物品,大约4万多,现在有三盒茶叶,还有衣服鞋子还有烟。
王先生现在的心情可以用悲苦焦酸来形容啊,新车被撞,已经够心疼的了,紧接着又被烧得面目全非,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怎么才能追回损失呢?
50多万的爱车先是被撞后又烧毁,王先生委屈又无措,自己的损失究竟谁来赔?对于此事,事故另一方的保险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又是什么态度呢?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他的事故损失理所应当由我们公司来承担,火灾的损失是因为消防出的证明上是宝马车引起的火灾,他的损失应该向他的保险公司要赔偿。如果他消防证明上就写明了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起火,这个我们应该是可以赔偿,但是他那个消防证明上没有写。
事故的责任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双方的车都已烧毁,关于赔偿,除非能够明确确定起火原因是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否则他们只能针对交通事故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公司作为事故这部分想给他赔,可一是他没法去维修单位鉴定这个损失到底是多少钱。所以我当时跟他说了,不行的话我们家的车损我们保险公司走代位给赔了,他那个车的车损找他保险公司代位了,剩下就是我们两家保险公司再根据损失再诉讼也好法院也好。
王先生说,因为车辆被烧毁,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对车辆进行定损,交通事故部分的损失赔偿难以拿到不说,自己宝马车的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出的代位赔偿,也并不能弥补全部损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代位最高不会超过保额,就是他这个车现在值多少钱,应该是30多万。50多万他会有折旧,他会有加装的费用,他会有税,这个我们都是不赔的。他肯定得走法律程序,他还有一些自己加装的东西。
50多万买的爱车保险公司只能赔偿30多万,更别提车上的物品了,王先生看着交警部门给自己出具的事故车辆放车单,是心痛又不甘,自己的车既然是被交警拖到了指定的停车场,停车场就有看管好的义务,如今自己损失惨重,停车场也应该负责。
王先生:后期我说车怎么赔,停车场说给予赔偿,说等消防证明,消防证明之后又说让我联系对方保险公司过来协调,7月底来了达成协议,说我走代位,剩下的钱停车场出,后来停车场说责任没法划分,领导不同意不予赔偿。
停车场的态度让王先生无法接受,王先生认为,车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放在停车场第三天才起火的,停车场作为看管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先生:交通事故起火的话我认为就是对方保险公司和撞我的来赔,但是现在起火了,我就感觉停车场加对方保险公司赔。因为停车场有看管义务,这是交警指定的停车场,不是咱自己拖过来的,是交警拖过来的。
火灾当天究竟是什么情况?青岛捷邦车辆施救有限公司停车场有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又能否对王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行动员和王先生一起来到了停车场办公室。
青岛捷邦车辆施救有限公司停车场工作人员:这事我们不能说,除非交警让我们说,否则我们不说。这个监控必须交警过来调,这个情况他也很明白也跟他说的很清楚,是因为事故发生碰撞后撞的很厉害,出现自燃了以后,我们积极抢救也打电话了,后续无非就是赔偿的问题,但赔偿我们也没有什么可依据的东西,你最好走司法程序,如果司法程序判我们赔偿多少我们该赔多少就赔偿多少。
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当天发现起火后停车场已经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救火,尽到了看管义务,王先生要求停车场给予赔偿,建议王先生走法律途径维权。车辆在被扣押保管期间起火损毁,交警方面又是什么说法?行动员联系了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对王先生的车辆进行暂扣,手续流程都是合规的,青岛捷邦车辆施救有限公司停车场也是正规停车场,对于王先生的损失,办案民警也在从中帮忙协调,但是具体责任如何划分还需要走法律程序界定。对此,行动员也咨询了律师。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周凯律师:求助人的车辆因为交通事故被暂扣在停车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次纠纷车辆在停车场内因失火损毁,如果符合保险赔付标准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超出部分应当按照失火的责任来承担,若是因停车场原因造成车辆起火,或者停车场扑救不及时导致损毁,应当由交警来赔付,若是因车辆自身原因,则由求助人自行承担,若是可以确定是交通事故的车损导致失火,损失依然应当由肇事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