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虽然经常开车,但是仍然有一些误区是我们容易忽略的,比如双闪灯的使用。可能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习惯,遇到大暴雨天气就打开双闪灯行,那这种做法到底对不对?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大家对双闪灯使用上的一些误解。
双闪灯名为危险警报灯,它是汽车上的一个信号灯,主要作用是提醒其他车辆与行人注意本车发生了特殊情况,让大家及时避让。双闪的开关一般都设置在中控位置,按键为红色三角形样式。从双闪灯的定义上我们可以提取出关键词就是“本车发生特殊情况”,因此我们平常大暴雨天气就开启双闪灯就肯定是不对的。
首先双闪灯的穿透力不如雾灯,其次比如在高速路上开启双闪灯会给后面的车辆造成误判,分不清哪些是静止的哪些又是行驶中的,这样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所以不能滥用双闪灯。
不是所有雨雾天气都不能开启双闪灯,在一些特殊情况之下,双闪灯还是要用到的,我们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也就是说得在能见度小于100米时,才能打开双闪灯,但要注意同时车速也要与之相应地放慢。此外,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牵引故障车时、临时停车时和组成交警部门允许的车队时的情况之下也必须开启双闪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