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至18日,崂山交警大队再“亮剑”,三天共出动警力70余人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夜间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净化辖区夜间道路交通环境,3月16日至18日,崂山交警大队再“亮剑”,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警务通等执法装备,严格规范检查过往车辆,持续开展春季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夜查整治工作。
期间,共出动警力70余人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其中,酒后驾驶3起,醉酒驾驶3起,渣土车违法行为4起。
酒后驾驶是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崂山交警提醒大家,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晓鹏通讯员刘海青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