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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随意穿行蹭了宝马,交警认定电动车主负全责

2021-10-13 13:17 来源:齐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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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宋祖锋通讯员黄谦益

日前,即墨一男子骑着电动车随意穿行和一辆正常行驶的宝马汽车刮蹭,交警认定电动车主负全部责任。

10月8日8时48分,男子武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即墨区湘江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佳源都市小区处时,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顺行在前停车排队、缓慢行驶时相刮,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民警现场勘察,武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摒弃驾驶中“随意”和“任意”行驶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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